乡村全面振兴要走融合发展之路
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抓手。当前,城乡发展失衡集中体现在城乡现代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法治建设等多个方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其核心在于促进城乡协同共生。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旨在通过产业互促、要素互通、服务共享,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最终实现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的目标。
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立足粮食安全保障,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与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可以重点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推动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壮大农业高附加值产业链,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物流仓储业、乡村旅游等,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业效益,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和乡村稳定发展。二是走适度规模农业现代化之路。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需根据不同类型的产业和农户特征,完善多种组织形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同时,应采用内涵式发展方式,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构建“以城带乡”利益共同体,因地制宜选择乡村发展模式。城市无论是作为乡村生产要素的供给端,还是农产品销售的需求端,都发挥着极强的推动作用。城乡之间真正需要的是良性资本循环和人口回流。因此,要推动乡村振兴,关键在于调动城市充裕的人才、资本、技术来为乡村发展注入活力,推动人才、技术等要素规范有序向乡村流动,构建“以城带乡”利益共同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要制订“自下而上”发展战略,调动地方积极性,充分利用地方智慧。同时因地制宜选择乡村发展模式,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市镇发展规划和组建地方行动小组,并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特色优质农业、休闲创意农业、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等,以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乃至“一村多品”“一乡多业”的特色产品或产业发展优势。通过延伸特色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促进本地化生产、销售和再投资,实现农业效益、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乡村振兴政策体系的融合发展。健全的制度体系是乡村发展的必要条件,通过立法来保障农村经济的发展,以法律形式规定对乡村的补贴制度和信贷支持体系。从全局角度加快农业法制建设,制定完善的乡村振兴顶层规划,以确保财政补贴资金的常态化和可持续性。此外,为解决城乡二元体制格局,应适度对乡村进行制度资源倾斜。首先要加快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保障。同时,完善农村产权保护的交易机制和资源集中激励措施,以财政补贴和信贷等金融政策工具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扶持乡村发展,为农产品销售“兜底”。此外,为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收益,还应将传统农业保险政策与区域覆盖原则相结合,推出基于县级平均产量或收入的新型保险产品;逐步扩大农业产品保险类型的范围,覆盖家畜、生物能源及特殊作物等方面,促进农业的全面发展。
【作者分别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阮一帆 郁思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