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案例是“教科书”,瑕疵案例是“错题本”

优秀案例是“教科书”

瑕疵案例是“错题本”

河南安阳:“查展评析”四步法

激活高质效办案

在河南省安阳市检察院,有一个高质效检察履职展评中心(下称“展评中心”)。

今年年初,这里迎来一拨特殊的访客——最高人民检察院调研组。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参观调研后表示,既要对评查出的优秀案件充分展示宣介,立起高质效办案的标杆,也要对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进行通报,让检察官可对照、受触动、有镜鉴,真正让高质效办案形成习惯、成为自觉。

展评中心有什么特别之处?对于检察机关一体推进“三个管理”、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有何启示?近日,记者在安阳市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该院不仅有展评中心,还探索形成了“查展评析”四步法工作机制,“展评”是其中的一个环节。

“查”字当头

警惕案件“带病归档”

“案卡数据的精准性直接反映办案流程的规范性,一旦发现案卡填录存在错误,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出提示函并责令其进行整改,纠正办案漏洞,提高办案质量。”4月7日,安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殷瑞峰以一起案卡填录错误的案件为例,向记者展示了该院检察业务管理中预警提示函运行的具体流程。

今年3月,安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对下辖某基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进行审核时发现,该案案卡填录存在明显错误——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对三名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没有被羁押,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是错误的。”殷瑞峰介绍。

收到预警提示函后,该基层检察院立即展开核查。原来,在这起案件中,因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三人案发时均系未成年人,在审查逮捕环节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符合非羁押诉讼条件,承办检察官遂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后,承办检察官未能及时填录相关案卡。在案卡后期补录时,又将本应当填录到审查逮捕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卡信息错填至审查起诉阶段,造成对未被羁押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

查清错误原因后,该基层检察院立即责令承办检察官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全院检察官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要求检察官对所办案件逐一筛查,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2024年9月,我们制定了案件管理预警提示制度,针对办案流程中的潜在风险,制定业务管理预警提示责任清单,明确案卡填录错误、文书制作不规范、‘三个当日’(指监督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提出监督意见、被监督单位当日采纳)问题突出等三大类23项内容,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定期分类发出提示函或警示函,变事后追责为事前提醒、事中干预。截至目前,我们已发出预警提示函62份。”殷瑞峰介绍说。

“查”出问题予以提醒仅是案件管理中的一个方面。安阳市检察院还依托由业务骨干、标兵能手组成的评查人才库,综合运用提级评查、异地评查、交叉评查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全方位“体检”。2024年以来,安阳市检察机关共评查案件753件,发现瑕疵案件33件,未发现不合格案件,均抄送检务督察部门启动责任倒查,实现“管案”与“管人”无缝衔接。

“展评”结合

“晾晒”案例优劣

4月1日,河南省安阳市检察院检察干警在该院展评中心对优秀文书和瑕疵文书进行讨论。

走进展评中心,面前的两面墙形成鲜明对比:一侧是“优秀文书展示区”,另一侧则是“瑕疵文书警示墙”。“这份文书逻辑严密、说理透彻,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而那份文书因无举证、质证提纲和答辩提纲被公开‘点名’。”讲解员的介绍让正在参观的干警神情凝重。

在优秀文书展示区,一份2024年度河南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条线十佳法律文书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这份文书的制作者是安阳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元世宇。

元世宇向记者介绍,该案的上诉人郭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他人财物损失85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在办案过程中,郭某对犯罪事实始终拒不供述。在“零口供”情况下,检察机关以扎实的间接证据重构案件事实,在法庭上,公诉人从作案动机、犯罪工具准备、作案过程、事后掩饰行为等7个方面进行论述,完整构建间接证据定罪体系,有力驳斥了质疑。

“本案中,郭某的犯罪事实已全部查清,证据所表达的内容及证据本身皆具有真实性,每一个待证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并达到充分程度,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排除合理怀疑。一审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建议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透过这份逻辑缜密、论据说理清晰透彻的法律文书,记者仿佛看到了检察官在公诉席上铿锵有力指控犯罪的画面。

如何真正让高质效办案形成习惯、成为自觉?安阳市检察机关将“推优评差”制度化,定期“晒”出优劣案例。每月组织业务条线召开案例讲评会,围绕“晾晒”案例和重点案件,由资深检察官点问题、讲经验、教方法,实现教训共鉴、经验共享。截至目前,安阳市两级检察院已“晾晒”优秀文书56份、瑕疵文书66份。

“优秀案例是‘教科书’,瑕疵案例是‘错题本’,每次路过展评中心,我都提醒自己办案要经得起‘晾晒’。”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申稳健告诉记者。

“析”谋长效

打通业务“堵点”

在“查展评析”四步法中,“析”是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一环。

“在李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审查报告缺少认定事实必要的证据分析,退回补充侦查提纲也未写明补充侦查方向,说理性不足。”“本案的办理过程存在瑕疵,属于起诉质量不高。”……日前,在安阳市普通犯罪检察条线重点案件质效分析研判会上,评查员高艳直指案件的问题所在。

高艳是安阳市下辖基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也是安阳市检察机关公开选拔的15名刑事检察拔尖人才之一。今年2月,安阳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门从2024年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选了300件,从证据审查、案件定性、文书质量、法律监督四个方面,组织检察官对评查案件全面把关,以反向审视进一步明晰办案思路。

“问题暴露得越彻底,办案水平提升得越明显。”安阳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苗婧介绍,针对评查出的问题,该院打出“整改+培训”组合拳——一方面,要求承办人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问题闭环管理;另一方面,通过明确文书制作要求、剖析案件得失、模拟办案演练等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策部署,推进‘三个管理’与‘查展评析’有机融合,实现检察工作从‘数据驱动’向‘质效优先’转型,把科学管理效能转化为高质效办案实绩,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能。”安阳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鲁志凌表示。

编后评

优化检察管理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

安阳市检察院的做法有什么值得借鉴的?编辑这篇稿件的过程,也是寻找答案的过程。

正如文中提到的,问题暴露得越彻底,办案水平提升得越明显。在“查展评析”四步法中,我们可以看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一以贯之的问题导向。坚持“查”字当头,综合运用多种案件评查方式,把问题找出来,通过建立预警提示制度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展评”结合,既对评查出的优秀案件充分展示宣介,立起高质效办案的标杆,也对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进行通报,用一份份法律文书让检察官可对照、受触动、有镜鉴;对办案质效进行分析研判,通过打出“整改+培训”组合拳,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普遍性问题,让问题发现、整改落实、能力提升形成良性循环。

优化检察管理,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这就是安阳市检察院“查展评析”四步法带给我们的启示。(潘若曦)

(检察日报 刘立新 郑茜 何妍)